2011年3月30日 星期三

像羅賓漢般取回和創造「共同」

茶杯雜誌 | 2010-10-01
P118-119| book| By 許煜

“那麼作為一個前英國的殖民地,香港的法律精神對「共同」的詮釋有否繼承的英格蘭的歷史?遺憾的是,單在「普通法」一詞的翻譯上,我們已見到Common這個概念已消失了。”

文化翻譯是個很有趣的現象,但又異常複雜。例如 Common law 在香港被譯為「普通法」, 但「普通」一詞卻似乎只能傳釋“Common”當中最淺顯的意義。Common 這個字,最重要的意義不在於「普通」,而是「共同」,而英國在十三世紀以降的法律系統,也是圍繞「共同」一字來建立,故今天我們依然可以看到英國仍有很多機構、地方和知識都是以「共同」命名,例如眾議院 (House of Commons)、Clapham Common 公園,甚至潘恩( Thomas Paine)所著 的《常識》(Common sense),Common 在以上各處並不是「普通」和「尋常」的意思,而是「共同」。

俠盜羅賓漢的「共同」歷史背景我們可以追溯這個「共同」的概念至一二一五年的《大憲章》(Magna Carta),《大憲章》的背景是 King John, 教皇以及男爵們(Barons)之間的權力鬥爭,其目的是要利用「共同」的概念來平衝各方的權力 。當然來到八百多年後的今天,《大憲章》的內容在漫長的歷史長河中,已漸漸失去了其實則上的意義,但大家要記住當時的英格蘭還是一個以農業為主的國家,幾乎每家每戶都飼養了一至兩頭豬。在 Magna Carta Manifesto 一書裡,歷史學家 Peter Linebough 通過分析《大憲章》的變化以及影響,指出今天我們需要重新思考「共同」這個概念。Linebough 是美國歷史學家,但在倫敦長大,並且在華威大學(University of Warwick)受教於當時最著名的左翼歷史學家 E.P. Thompson.

Thompson 最為人熟知的著作是《英國工人階級的形成》(The making of the English Working Class)。Linebough 與其師同樣也是一名信奉馬克思主義的歷史學家,同時也是英格蘭歷史研究的權威。Linebough在其著作告訴我們,今天我們面對的危機也即是「共同」的危機,而我們在《大憲章》所得到的啟發是如何去重新創造「共同」。在一二一五年的英格蘭,我們看到很多被稱為共同者(Commoner)的人,他們並沒有土地,也不能像今天一樣在工廠裡出賣他們的勞力,他們生存的方式就是在森林裡撿柴、放牧和捕魚等等。但我們也可以想像隨著貴族封地以及私人土地的增加,意味著這些「共同」的空間正在收縮,事實上那也就是我們耳熟能詳的俠盜羅賓漢出現的背景。

一二一六年,John King 被毒死;一二一七年,兩個章程強加在新國王亨利三世身上,而其中一個就是著名的《森林章程》,裡面有一則這樣的條文:「從今以後,任何自由人,在其所有的、位於森林區之內的林區或土地上,可以建造磨坊、魚塘、池塘、窖房、溝渠,或者在樹叢以外的可耕作土地進行耕種,而不受任何處罰,只要該等行為不損害任何鄰人的利益。」這是共同者在法律上的權利,而森林對於共同者來說是一個「生存的工具」(Means of subsistence)。森林由王室或者貴族擁有,但它需要共同者來維持,例如共同者讓他們的羊為農夫施肥以恢復土地硝酸鹽的含量,森林主人則因為沒有鹿隻而補償共同者讓他們在森林裡放豬。

到了十六世紀,英國蘭出現了前所未有的圈地運動(Enclosure),也即是我們今天仍然見到的「私有土地」的大量湧現。當年那些手握土地產權,剝奪了共同者生存方法的貴族、地主,就如同今天的地產商一樣,將「共同」這個維持神權、君權、貴族、消費者、共同者權利以及生活的概念拒諸門外。而當時那些婦女在森林裡撿的枯木,也即拉丁文的 Estovas, 則是今天我們見到的石油、煤礦。



勿使大浪西的悲劇重演

在整個私有化的過程裡,我們發現「共同」被拒絕的合法性,在於產權的論述。在當今資本主義社會的生產過程裡,「公共╱私人」財產的運作變成了一個似乎從來就是如此的原則。相對於靜態的,作為名詞的「財產」,「共同」如 Linebaugh 在書末所說是一個動詞:「視共同為自然資源,最佳的後果是誤導,最壞的則是危險,共同是一個活動,它所呈現的是社會上的關係並不能和自然的關係脫。或者更好的做法是將其保持為動詞,一個活動,而不是一個名詞,一個實體(Substantive)。」也即是「共同」是一個社區發展、成長的可能性條件,現在的「公共」(Public)所關注的重點並不是社區,而是產權。

那作為一個前英國的殖民地,香港的法律精神對「共同」的詮釋有否繼承到英格蘭的歷史?遺憾的是,單在「普通法」一詞的翻譯上,我們已見到 Common 這個概念已消失了。有位朋友打趣說,殖民地政府官員被保送到哈佛唸的只是「公共管理」(Public Administration),當然不會知曉「共同」的重要性。或正是如此才會出現許多很荒謬的條文:例如公園不准踢球,沙灘不能堆沙,就連年逾七旬無力為生的街邊小販也不放過。

另一方面,政府身為「公共」的管理者,將土地視為利益輸送,宛如一個大財團做買賣一樣,例如一個大家都喜愛的大浪西灣變成了一個廢水池,難道我們在未來還要眼見著這種悲劇重演?今天我們必須重新取回「共同」,而在取回「共同」的過程中,我們也在創造一個新的「共同」,當然在這之前我們必須重新理解「共同」這個概念,而 Linebaugh 一書就是市面上的最佳讀本之一。

The Magna Carta Manifesto: Liberties and Commons for All author Peter Linebaugh publisher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price £10.95 許煜,二○○三年畢業於香港大學計算機工程,現為倫敦大學 Goldsmiths College 文化研究中心博士候選人,出版作品有《互聯網罪與罰》(與劉細良合著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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